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法律虽枯燥,但有用,比如说你知道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是怎么分的吗?银行存款怎么分,需要看该笔银行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给大家展开说说。
离婚财产中,银行存款怎么分
如果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婚前财产转变而来,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可以主张均分。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约定,尊重双方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是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