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起诉状是不是写的越详细越好
离婚时,起诉状是不是写的越详细越好呢?有的人担心写简单了法官会不重视,在我们曾经办理的案件中,有位女士写了一份长达12页的离婚起诉状,从20年前结婚时一直写到现在,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几乎全都罗列了一遍。然而,在判案时,法官根本没有时间看完。后来,她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了道华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的帮助下,重新为她拟定了一份起诉状,最终她成功的争取到了自己的份额。因此,为什么说起诉状不是写得越详细越好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具体解答。
离婚时,起诉状是不是写的越详细越好?
起诉状写太长,法官可能没时间看,一般律师写的起诉状都很简明额要,能一页只写完就不会写成两页,因为起诉状只是用来启动诉讼程序的,所以应当尽量的简单明确。详细来说,原因有以下三点:
1、法官的工作都很忙,往往在开庭前才会简单的翻翻卷宗,根本没有时间看完一份冗长的诉状。在审理案件时,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通过当庭的询问来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做出一个综合性判断,不可能仅仅通过起诉状,形成对原告有利的倾向。
2、诉讼就像一场战争,要隐藏好火力,不要在起诉状里把自己的观点都暴露出来,这只能方便对方进行更充分的准备,这样作为原告,在庭审时就会变得很被动。
3、说得多可能就错得多。起诉状林林总总的写了那么多,情绪上来了,可能连对自己不利的情节,都一股脑得写进去了。从法律上来说这叫自认,而自认的事实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
综上所述,起诉状一定要简洁明了,最主要的要把诉讼请求写清楚。当然,在起草诉状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因为律师可以帮助大家确定关键信息,并确保诉状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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