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哪些情况能一次判离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表示夫妻间感情没有破裂不需要离婚,此时,如果不能举证自己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就大概率会判决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予离婚。那么,哪些情况可以一次判离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具体解答。
起诉离婚,哪些情况能一次判离?
根据律师多年的案件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一次判离的情况:
第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有家暴情节并有证据支持的,可以一次性判离,家暴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对方的保证书、证人证言,对方自认的聊天记录等;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第五,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第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第七,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的;
第八,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第九,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第十,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第十一,如果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并且在婚后长时间治疗无效,或者在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决定结婚,或者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上精神病并且长时间无法康复的。
最后,建议大家在起诉离婚前,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的意见,不要想当然,因为有些证据可能在启动离婚程序后就很难取证和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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