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法院判决原则
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如果当事人请求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使有争议,法院也会作出判决。那判决原则是怎样的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具体解析。
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法院判决原则
律师为大家总结了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三个主要原则:
1、均分原则。
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将财产平均分割,男女双方各得一半,对于房产、车辆等不能对半分割的财产,由分得财产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一半的价值折价款。
均分原则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基础,所以,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首先要确定的是财产市场价值,如果双方对财产市场价值,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双方预估的价值折算;如果双方对财产价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法院请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就评估出来的价值,由取得财产一方,给另一方一半的折价款。
2、照顾子女及女方利益的原则。
有人可能会疑惑,一会均分一会照顾子女、女方利益,那到底是怎么分呢?其实法律上的照顾并不一定是多分财产,最主要的是结合财产实际使用功能,照顾子女及女方实际需求,来确定财产的归属,比如说双方如果只有一套房子的话,那么大概率就是房子判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由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折价给另一方。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在《民法典》出台前,对于无过错方的照顾,只是体现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上,但《民法典》出台后,直接规定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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