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被判刑坐牢,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婚吗
【基本案情】
陈某、杨某于2007年相识,2008年确定恋爱关系,2009年9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2010年7月杨某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其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导致双方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破裂。现陈某起诉离婚。
【案件焦点】对方因为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是否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裁判要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其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并导致双方长期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婚生子抚养和蔡家田住房的分割协商一致,依法照准。
【道华律师评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对于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多年的,可视为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导致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影响夫妻感情。法院可视情况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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