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总结,事实婚姻的认定和解除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1994年2月1日之前属于事实婚姻,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本文道华婚姻律师团为大家解答有关事实婚姻的认定与解除问题。
事实婚姻的认定和解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第一,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第二,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第三,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
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号之前,并且双方都符合上面的三个条件的,属于事实婚姻;但是如果男女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号之后,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对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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