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律师告诉您,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中国的《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婚姻当事人:婚姻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发现婚姻存在无效的情形,例如对方重婚、未到法定婚龄或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都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效。
1、利害关系人: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是婚姻当事人,但与婚姻有密切关系的人也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这些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
2、以重婚为由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如果某人的配偶与他人重婚,那么该人的近亲属或基层组织有权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
3、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如果婚姻中的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那么该方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4、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如果婚姻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例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那么双方的近亲属都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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