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到底是怎么分割的?离婚律师给你讲明白
陷入离婚困境,不少是因为财产相关问题,很多人在离婚时还不知道房产怎么分,本文道华婚姻家事律师给大家一一梳理,相信看完本文你就会清晰明了。
离婚财产到底是怎么分割的?以下5点情况要明白:
第一,结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而且还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就没有什么好争的了,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可以分走。
第二,结婚前,如果是男方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那离婚时房子就会判给男方,而男方呢,则需要把婚内共同还贷的那一部分款项,还有对应的增值部分,以补偿的形式给到女方就行了。
第三,就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离婚的时候呢,就会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割,但是有一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赠与财产,就是没办法证明买房是用于共同生活的,那就会出现写谁的名字就会判给谁。
第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全款为自己的子女买房,并且呢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这时候就会有一个时间区别,那就是婚前和婚后。如果是婚前给的,那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给的,就不一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了,如果当时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呢,那就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在分割的时候就会考虑出资方的权利,可能会多会少,但是不是个人财产就不一定了。
那么看完你明白了吗?若有疑问,或者需要律师帮助,欢迎随时在线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