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 首页
  • 团队简介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事
    • 遗产继承
    • 财富管理
  • 家族办公室
    • 团队简介
    • 业务领域
  • 经典案例
    • 道华·十大经典案例
    • 道华实战·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案例评析
  • 实务研究
    • 唐律说法
    • 法规速递
    • 办案心得
    • 模板锦囊
  • 联系我们
首页 > 离婚纠纷 > 离婚财产 > 财产分割

婚内财产分割权

来源: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2022-12-12 阅读量: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般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对此也有例外情况。道华婚姻律师团在本文为大家详细解答。

婚内财产分割

婚内财产分割权

《民法典》当中有一项规定,即在婚内,可以提起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这项权利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使用:

首先,如果对方结婚后掌握财产大权,并且挥霍无度,甚至有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发生。便可以对此行使婚内财产分割权。比如说,对方每个月都把工资转给自己的父母,那我方就可以使用该项权利,要求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就是申请财产保全,保护我方权益不会受到损失。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却没有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则要等半年的时间才能进行第二次起诉。在这段时间如果对方开始想要私自转移财产,我方就可以在第一次不判决离婚后,马上提起婚内财产分割的诉讼,并且申请财产保全,一直到半年后再次申请离婚诉讼。这样对方的钱既花不了也转不走,我方财产权益就会得到有利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文标签: 财产分割
延伸阅读: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唐云虹以案析法—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的司法认定
2025年道华婚姻·十大经典案例之婚姻篇 | 覆盖华为股权分割、婚内财产保护、房产过户、抚养权等核心问题,为你守护高净值家庭财产权益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期权离婚财产分割实务研究
丈夫婚内赠小三百万财产?离婚律师唐云虹助原配追回117万及利息

相关推荐:

离婚财产分割,这3种财产都归女方

离婚财产分割,这3种财产都归女方

2024-12-12

遭遇离婚,女方不用相信男方说的类似“离婚你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样的话,道华婚姻律师告诉你,离婚当中有3种财产,不管谁...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4-03-12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

2022年离婚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2022年离婚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2022-10-26

财产分割往往是离婚的焦点问题,但是也有网友咨询是否存在离婚无需分割财产的情况?下面就由道华婚姻律师团为大家详细解答。离婚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离婚不一定平分财产,律师总结7种情况能多分财产

离婚不一定平分财产,律师总结7种情况能多分财产

2024-11-14

离婚时一定是平分财产吗?如果你认为是一定,那你的损失可能就大了。本文,道华律师就给大家总结,只要有以下任意一个情况的,你就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联系我们

联系道华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755-28508280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811(市民中心旁)

热门文章

  •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卖房怎么办
  • 先判离婚再分割财产的利弊
  •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对方反悔怎么办
  • 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分割财产的几种情况
  • 家务经济补偿条款的内容和适用条件

相关标签

起诉离婚
财产分割
离婚
遗产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分割
离婚财产协议
离婚协议
立遗嘱
房产继承
婚前财产
家暴
抚养权
代位继承
离婚纠纷
离婚转移财产
婚内财产协议
离婚诉讼
夫妻财产协议
离婚债务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事
    • 遗产继承
    • 财富管理
  • 经典案例

    • 道华·十大经典案例
    • 道华实战·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案例评析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811(市民中心旁)

    18126123723

    daohualaw@163com

  • 预约咨询

  • 关注公众号

  • 友情链接
道华律师事务所 深圳离婚律师
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106298号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