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五个理解误区
在接受委托人的咨询时,律师发现大家普遍对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几个误区,然而不弄清楚这些问题,一旦发生婚变会吃大亏。本文道华婚姻律师团为大家梳理。
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五个理解误区
误区一,结婚一定时间后婚前的个人财产会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不管结婚多长时间,除非婚后同意将个人财产赠与给另一半,否则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都属于个人所有;
误区二,婚后所有的财产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绝大部分收入都属于共同所有,但有几种特殊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赔偿、残疾赔偿,以及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这类带有人身属性的赔偿金,就属于个人所有;
误区三,婚前的财产投资所得是个人所有。婚前购买的股票、基金或者婚前的个人房产,只要在婚后花费了时间和精力进行了管理运作,产生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误区四,婚后购入的房产、车辆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只要是婚内所购买的房和车,不管由谁出资,也不管房产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是谁的名字,如无特别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误区五,谁提出的离婚就无权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划分,无过错方、女方和照顾子女方可能会多分财产,财产分割和谁提出离婚没有关系。
以上误区你注意到了吗?如有其他婚姻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我们线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