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女方很容易忽略3项权利
真的面临诉讼离婚的时候,女方很容易忽略3项权利,你一定要知道。如果你面临被迫只能法院离婚了,本文多看几遍,一定要搞清楚不吃亏。
起诉离婚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相信这些大家都知道,但是以下3项权利不少人往往容易忽略。
起诉离婚,女方容易忽略的3项权利
第一,请求家庭劳务补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108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尽了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补偿,这一点对于全职妈妈非常有利。
第二,请求支付经济帮助金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1090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有生活困难的,没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的帮助,这里的帮助可以是经济上的帮助,也可以是物质上的帮助,双方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最终需要法院给予判决给予支持。
第三,请求过错损害赔偿金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1091条的规定,如果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你可以主张过错损害赔偿,这一点你可能知道,但是后边的你一定要划重点,不少人是不知道的,就是这个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是可以提前约定或者承诺的,
不要抱怨法院对男方过错的惩罚力度不够了,赔偿太少了,这些法律给了女方的权利,很多人都不知道用不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