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怎么分?女儿和儿子可以平分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男性和女性具有同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说,女儿和儿子可以平分遗产,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有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就不能平分了:
首先,父母立遗嘱,将财产全部或者多数留给儿子或者女儿
《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写一份遗嘱,将财产全部或者大多数,留给儿子或者女儿继承。
第二,对父母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多分遗产
《民法典》规定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也就是说,如果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和父母在一起生活,分配遗产时,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可以多分,民法典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或者女儿,他们有能力赡养父母,但是不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女儿或者儿子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该进行照顾,比如说,如果女儿身体残疾无法劳动家庭困难,即便已经嫁了人,在分遗产时,也应该对这个女儿进行照顾,
第三,丧失继承权不能再分遗产
《民法典》规定了,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毁遗嘱,情节严重,如果儿子或者女儿。
有以上5种情形之一,则会丧失继承权不能分遗产。
但《民法典》也规定了,尽管存在第3项到第5项的情况,但是后来如果有悔改的表现,而且父母表示了原谅,或者在遗嘱中把遗产又留给这些子女的,那么这些子女就不丧失继承权,还可以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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