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
前些天,有网友留言说,他们在深圳领的结婚证,户口都在深圳,现在的男方在国外,感情破裂了,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因为某些原因,男方一直不能回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想问我们,怎么才可以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把这个婚给离掉?那么针对类似问题,一方在国外,该怎么离婚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就是说双方都同意离婚,对抚养权的分配和财产分割也都谈好了,但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没有办法协议离婚的。
因为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同时到场,所以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判决或者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在国内的做原告,在国外的做被告。
这样做的原因是,国内的委托手续是不需要公证的,可以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法院立案后,直接对接法官或者调解员,安排时间开庭调解。
那如果双方还没有办法达成一致,该怎么离婚呢?
如果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国外,可以委托律师,递交公证过的委托材料和诉讼材料,进行立案,然后申请网上开庭。由于被告一方生活在国内,所以说,送达问题是可以处理的。
但如果原告一方在国内而被告在国外,需要解决的就是送达的问题,原告需要提供被告在国外的居住地址,如果提供不了,可以送达到被告之前在国内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送达问题,现在其实也可以通过线上送达来解决,只要能联系上就可以送达,现在法院工作做的也很人性化,好好和法官沟通,有些法官会安排线上调解,或者是线上开庭,这样可以很好的解决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
专业的事情,还需专业的人来处理,在处理类似复杂离婚案情时,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处理。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