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家里老人过世前留下遗产,为了顺利完成遗产继承手续,往往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遇到这种事情,你知道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吗?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首先,办理继承公证的基本前提是,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对遗产如何继承分割可以达成共识,也就是只有无争议的情况下,公证才可能受理继承公证。其次,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全体继承人。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如下:
第一,继承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
第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死亡证明,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或者死亡公证书等证明文件等。
第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是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继承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等证明文件。
第四,遗产权属证明,继承房产、汽车、存款、股份等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或权利凭证的原件,比如,房产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存折、股份登记证书等。
第五,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原件。
第六,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的原件。
第七,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同时,放弃继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委托他人代办继承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监护人代理办理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最后,跟大家强调说明的是,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即对每位继承人所提交的每一份材料文件都认可,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对上面的文件材料有异议,也是公证不了的。
鉴于公证的材料比较繁杂,在公证过程中,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另外,如果公证时,有亲属存在疑虑的,律师也可为你进行调解。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