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通过赡养费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给父母一定的赡养费,本是子女的义务,但如果离婚时,对方通过赡养费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该如何处理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得了解用赡养费来实现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在实务中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有时会见到夫妻一方工资三万,却每月拿出两万来作为父母的赡养费的情况,这便是转移财产的手段,通过与父母签订赡养合同,将本应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工资收入转移,除了财产性质的改变,这些“每月赡养费”的使用者仍然是他们自己,最后只需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表明他们的遗产只由自己一个人继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便达成。
婚姻期间夫妻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但赡养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可作为例外,无需婚姻关系另一方的同意,一方便可单独处分工资,这为高额“赡养费”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使用父母的财产可看作父母对子女消费行为的代付行为,也就是说,这是父母对他人债务自愿的承担。最后一步的遗嘱有什么作用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那么他们的财产被子女继承后,将会成为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而通过遗嘱明确财产由子女单独继承,那么便可排除另一方的继承权。
针对这种通过赡养费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手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般而言,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以认为这样的赡养协议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超出赡养义务大额地将钱转给父母,在没有其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可以推定为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选择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现对方利用该方式转移财产的,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有效地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