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给的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网友咨询我们:我跟我老公结婚一年了,感觉合不来,我要离婚,当时领证后公婆给了我30万块的彩礼,我老公说这个彩礼是结婚后才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请问他能分吗?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结婚后给的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于男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予女方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不论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只要能够证明是彩礼的性质,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比如在转账的时候备注为彩礼,即使是婚后给的,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实践中彩礼的争议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无法证明是彩礼的性质,或者彩礼与婚后的其他收入,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的情况。
比如婚前或婚后,男方给女方转了一笔钱,离婚时,这笔钱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彩礼,可能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彩礼与婚后的其他收入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的情况下,也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类,使用彩礼购置的财产是否要分割。
比如虽然能够证明是彩礼的性质,但是婚后女方使用彩礼去购买房产或车辆,结婚时,对于购买的房产或车辆是否应该分割?
只有用彩礼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购买的房产以及车辆才有可能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彩礼不够全款支付,添加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购买的房产车辆,登记了对方的名字,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涉及的财产相对较大,容易在感情出现问题时,对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因此,建议大家在结婚前或者婚后,就提前规划好各自的财产,避免后续纠纷。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