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案件中,离婚后,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住宅房屋面临拆迁安置。如果在拆迁安置之后,出现夫妻双方劳燕分飞的情况,拆迁安置房应该如何进行离婚分割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分家析产案件中,离婚后,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结合道华律师多年来办理分家析产案件的经验,我们为大家总结以下几点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原则:
第一,拆迁安置协议所约定的各户口分得面积,属于每个被拆迁人个人所有。在进行拆迁安置时,一般会对家庭成员统一安置,各家庭成员对核定安置总面积按份共有;
第二,未生育子女,独生子女增加奖励安置面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增加奖励的安置面积,将由夫妻平均分割;
第三,被安置人数达到一定数量而增加的安置面积,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
第四,根据安置协议,每个户口所得的安置份额,由被安置人员承担购买对价。
由于拆迁利益一般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的利益,法官一般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对家庭共有的拆迁利益进行实际分割,需要离婚后,单独针对拆迁利益提起分家析产之诉,在起诉前,建议大家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