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子吗
有这样一个案例,老人家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在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给孙子李明,该遗嘱经过公证之后就交给了孙子李明保管。老人去世后两年,李明的叔叔和姑姑就起诉,要求继承这套房子,李明这时候拿出遗嘱说,房子是爷爷留给我的,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有效,但是孙子李明不能继承这套房子。
这个结果您感到意外吗?
法院的判决当然没有问题,那么知识点来了,大家记好。
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孙子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的范畴。
当然了《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把遗产通过遗嘱的方式,给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区别在于,如果给法定继承人,那么他们是可以直接立刻继承的,如果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就不叫继承,而只能叫做遗赠。
遗赠是一个双方行为,就是我给你,你要不要呢?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必须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 60日内,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过期了视为你就不要了,遗产这时候就归其他继承人来继承了。
那本案当中,由于孙子李明在爷爷去世后60日以内,没有做出明确的表示,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所以他就丧失了受遗赠的权利,说到这里大家一定觉得不公平,但是我们要了解,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那是因为遗嘱人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行为是一种通过遗嘱赠与的行为,对于另外一方来说,那么他就要必须尽快做出意思表示是否接受,这样就使得赠与行为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并且生效了,同时要给其他的法定继承人一个明确的交代。
那本案当中,如果李明在拿到遗嘱以后,当场书写愿意接收的说明,那或者在60日之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