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重中之重,不仅决定能否成功离婚,还关系到未来是否纠纷不断,那么,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总结了几点。
离婚协议书中必须写明哪些内容?
1、房产除了写清楚产权归属外,有贷款的加了对方名字的,一定要约定还完贷款后对方应该配合过户,以及不配合的违约责任,比如拖延一天就得支付多少钱的违约金。
2、抚养费最好拆开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来写,生活费部分,还可以约定每年一定的递增比例,以此来对抗通货膨胀,并且记得约定这些费用要支付到完成学业,独立生活为止,而不是只到18岁。
3、探望权。一定要约定清楚次数、时间、地点和方式,毕竟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是很困难的。比如一周见几次,在男方家还是女方家见面或者外面哪里见面,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约定的,而且越具体越好。
4、明确债务问题。写清楚个人的债务由个人承担,如果导致另一方被牵连的,有追偿权并且追究违约责任,避免对方在外面有不知情的负债,而导致离婚后连累你。
5、约定监护问题。写清楚不配合办理迁户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以此约束双方,因为户口产生了纠纷法院是不受理的,派出所也不会管。
离婚协议书中哪些内容不要写?
1、不清楚对方的财产时,不要写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双方无其他财产可以分割,避免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写了这条,即使将来发现对方偿的巨额的财产,也很可能没办法进行分割了。
2、不要写限制人身属性的条款。比如对方再婚就要把房产过户给孩子,约定对方再婚就要变更抚养权,这些限制对方再婚的都是属于无效条款。
最后,为了防止夫妻间还有财产未约定明确的情况,建议大家最后附上一条兜底条款。
什么是兜底条款呢?兜底条款就是夫妻双方在写离婚协议的时候,就房产、车辆、财产还有孩子的抚养、债务等等都做了约定之后,再加的一条兜底保证“不留尾巴”的条款。具体可以这么写:“双方在本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在谁名下归谁所有,另一方不得主张,双方在本协议中未涉及的债务,在谁名下就由谁负责偿还,不得向另一方主张”。这样对方就再也分不走你名下的存款了。
对于家庭财产相对比较复杂的,还是建议让律师把把关,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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