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婚前、婚内、离婚三类协议有什么区别
有些人对于婚姻关系中,三大协议(婚前、婚内、离婚协议)还傻傻分不清,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具体讲解。
婚姻关系中,婚前、婚内、离婚三类协议有什么区别?
婚前协议是在拿结婚证之前签订的,主要用于明确婚前个人财产范围,防止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混同的防火墙,但也是可以对未来婚后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这种协议一般要结婚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婚内协议,顾名思义,就是已婚夫妇签订的,对双方的财产归属以及财产份额进行约定的合同,法律规定,婚后的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的,理论上是一人一半,但如果双方约定的全部都归一方所有,或者大部分归一方所有,协议签字后即生效,如果分财产,就按约定的内容办。
婚前和婚内协议都属于单纯的财产协议,只要双方自愿签订,如果没有将个人财产赠予给对方的特殊条款,原则上签字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综合性合同,要领取离婚证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没能协议离婚,就等同于废纸一张,不能在诉讼离婚时,作为分割财产和争取抚养权的依据。
这三类协议各有用处,不能混为一谈,相互替代,而且内容设置稍有不慎,就容易无效,起不了作用,建议有需求的朋友可以找律师代为起草,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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