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 首页
  • 团队简介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事
    • 遗产继承
    • 财富管理
  • 家族办公室
    • 团队简介
    • 业务领域
  • 经典案例
    • 道华·十大经典案例
    • 道华实战·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案例评析
  • 实务研究
    • 唐律说法
    • 法规速递
    • 办案心得
    • 模板锦囊
  • 联系我们
首页 > 家事纠纷 > 遗嘱纠纷 > 遗嘱效力

深圳遗嘱律师:遗嘱打印后让老人直接签字有效吗

来源: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2024-02-01 阅读量: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遗嘱的书写和保存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如今,许多人在遗嘱的书写上选择使用打印方式,但这引发了一个问题:打印后让老人直接签字是否有效?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打印遗嘱

遗嘱打印后让老人直接签字有效吗?

如果子女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直接打印出来的遗嘱,让老人直接签字是无效的。

因为,法律对打印遗嘱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必须符合以下三点才有效:

1、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种在场应当是全程的、从订立遗嘱开始到最后签字完成,满足“时空同步”的要求,为保险起见,最好有第三人全程录音录像,如发生争议可作为证明见证人全程在场的佐证。

3、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并非只在最后一页,而是在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都需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为保险起见应当同时按上指印。

实践中大量当事人为保证遗嘱的有效性,会选择委托律师担任见证人,相较于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担任见证人,更多的法院会更认可律师见证下打印遗嘱的效力,因此,建议大家为保证遗嘱的效力,拟定遗嘱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确保遗嘱的效力。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本文标签: 打印遗嘱 立遗嘱
延伸阅读:
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唐云虹谈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与裁判要点
深圳专业继承律师唐云虹谈斯人已逝,传承有方:从张雪峰先生离世,到遗产继承与生前财产规划
发现遗嘱不是本人签名,应该怎么办
立遗嘱时,子女们没有全部到场,遗嘱有效吗

相关推荐:

如何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如何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2023-04-06

因为普通老百姓对遗嘱太陌生,也不知道遗嘱的格式和要求,比如忘记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忘记写年月日,这都有可能导致遗嘱的无效,据不完全统计,...

老人口头说把遗产留给我,能当作遗嘱使用吗

老人口头说把遗产留给我,能当作遗嘱使用吗

2024-02-01

有网友咨询我们:我的父母生前多次说过把遗产留给我,还有我的家人可以证明,待我父母百年后,这个能不能作为口头遗嘱使用?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

深圳遗嘱律师:遗嘱打印后让老人直接签字有效吗

深圳遗嘱律师:遗嘱打印后让老人直接签字有效吗

2024-02-01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遗嘱的书写和保存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如今,许多人在遗嘱的书写上选择使用打印方式,但这引发了一个问题:打印后...

在深圳公证遗嘱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在深圳公证遗嘱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2024-05-16

其实在《民法典》之前,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优先于其他遗嘱的,但现在是《民法典》的时代了,《民法典》规定所有的遗嘱并没有哪个更优先,遗嘱...

联系我们

联系道华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755-28508280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811(市民中心旁)

热门文章

  • 七大姑八大姨,凭什么可以争自己父母的遗产
  • 遗嘱有效和遗嘱生效,有重大区别
  • 自书遗嘱上有见证人签字还有效吗
  • 儿子起草的自书遗嘱,父母抄写有效吗
  • 深圳遗嘱律师:遗嘱打印后让老人直接签字有效吗
  • 发现遗嘱不是本人签名,应该怎么办

相关标签

起诉离婚
财产分割
离婚
遗产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分割
离婚财产协议
离婚协议
立遗嘱
房产继承
婚前财产
家暴
抚养权
代位继承
离婚纠纷
离婚转移财产
婚内财产协议
离婚诉讼
夫妻财产协议
离婚债务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事
    • 遗产继承
    • 财富管理
  • 经典案例

    • 道华·十大经典案例
    • 道华实战·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案例评析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811(市民中心旁)

    18126123723

    daohualaw@163com

  • 预约咨询

  • 关注公众号

  • 友情链接
道华律师事务所 深圳离婚律师
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106298号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