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分家析产协议书没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分家析产是中国传统的家产传承方式,家庭成员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开始独立生活。“分家”主要是父母子女之间由大家庭拆分成小家庭的方式或者过程;“析产”则是兄弟间通过一定的方式均分大家庭的全部财产,凸显了亲属间既血脉相连,又彼此独立的特点。
那如果家庭各成员签订了分家析产协议,没办理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分家析产协议书没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分家析产协议书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即在双方在满足主体条件后,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且内容合法,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一份分家析产协议书符合上述条件,即使没有经过公证,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家析产协议,一般包括以下两个必备要件:
1、分割必须出自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有家庭成员必须完全一致同意分割方案。违背了这个要件,分家析产协议将是无效的。
2、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时,只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共有的那部分财产,不对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进行分割,并且家庭共有财产须是家庭成员依法取的合法财产,不能将他人财产如租赁、借用等财产进行分割。违背了这个要求,分家析产协议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公证并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其只是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分家析产协议,在将来产生财产纠纷,诉至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这个公证是错误的。当前立法已经将经过公证的事实作为免证事实,当事人一旦提出,法院则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一般认为,我国立法关于公证证明效力的规定属于“推定说”,推定经过公证的事实为真实,若对方当事人主张相反事实必须有足够证据推翻该项证明,否则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另外,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属于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其所有,分家析产协议中确定的分到的人有可能就拿不到房产。
在签分家析产协议书时,建议大家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公正,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