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和调解离婚的效力是一样的吗
很多人不清楚调解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效力问题,也不清楚自己的离婚案件应该选择哪种方式,对此,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调解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决争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和调解离婚的效力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尽管其实两者都有法律效力,但是律师认为,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效力更高。
离婚调解书是由法院出具的,有争议的条款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法官都不允许写到调解书里面。相反去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离婚用到的离婚协议书,往往是双方自己在网上随便找个模板拟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并不会帮忙把关,里面的条款可能会存在争议性,甚至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而且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离婚调解书直接具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在对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时,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而离婚协议书则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时,你需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去履行,在拿到法院生效文书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由专业的离婚律师根据个案给出最优的离婚方案,少走弯路。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