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家庭律师:丈夫有婚外情,如何追回给第三者的钱
丈夫在外包养第三者,给第三者花的钱能否追回呢?其实是可以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妻子可以追回。那么应该采取何种方法追回?下面道华律师为您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收集证据,包括出轨的事实,出轨双方的聊天记录、聊天录音,给第三者的转账记录,购买大额财产车、房、奢侈品等的合同、付款凭证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收集。
其次,我们将证据收集整理后,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同时,对于自行取证存在客观难度的证据,如: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我们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最后,如能证明对方转给第三者财产或为其购置物品所花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我们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拿回属于我们自己部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共同财产的范畴根据民法典规定: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您需要,欢迎随时联系道华婚姻家庭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