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签署的婚前协议有效吗
【基本案情】
王某系外地户籍,孩子跟随王某在X市借读,将来无法在X市参加高考。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迁入X市户籍,2017年左右,经人介绍,王某通过与X市居民高某假结婚的方式让王某取得X市户籍,王某与高某签订《婚前协议书》,主要约定:双方为使王某取得X市籍户口,于协议签订当日在京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互不享有夫妻生活权利。后双方目的达成,但王某却主张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高某不同意于是,高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婚前协议无效》。
【案件焦点】
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法院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王某与高某书面签订协议所达成的约定,其约定内容实质系通过王某与高某办理假结婚的方式换取X市户口,该约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道华律师评析】
假结婚签署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该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假结婚签署的婚前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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