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生了孩子,分手后孩子有谁抚养呢
【基本案情】
原被告2017年6月开始同居生活,后来生育了一个儿子,但是双方至今为止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随着孩子成长,家庭的生活花销逐步增大,两人之间的矛盾也变得越来越多,经常因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来两人开始分局,原被告开始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案件焦点】
对于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如何规定
【道华律师评析】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一种关系。同居关系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二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情形也被称为姘居。同居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法律对此并不进行干涉。
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当同居双方发生纠纷时,往往需要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处理同居关系纠纷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我国法律有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故孩子的抚养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所以如果发生类似情况,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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