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协议离婚,最好还要签《婚内财产协议》
协议离婚,最大的误区就是只签离婚协议就行。
离婚协议最容易忽略的一个隐藏式的触发生效条件,就是只有当你和你老公,从民政局拿完离婚证的那一刻,这意味着中间有长达30天以上的冷静期,期间一旦对方起了反悔变卦的念头,不想去跟你领离婚证,那么不但你离不了婚,更可怕的是,你辛辛苦苦协商谈妥的离婚条件,财产归谁、房子归谁、车子归谁、债务谁担、孩子谁带……一切约定全部都要作废。
此外,道华婚姻家事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告诉大家,特别是当你的离婚条件争取的越理想,对方越容易反悔,说不定对方刚刚签完字,一想自己亏了,而冷静期间的反悔又没有任何成本,这才是很多人离婚反复多次,求而不得的根本原因。
所以,当你决定离婚的那一刻开始,就不要去考验人性,做好两手准备,除了离婚协议,一定要同时签下《婚内财产协议》。它跟离婚协议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签字就生效,让你在离婚之前,就完成对婚内财产的划分,对方不是喜欢离婚爽约吗?协议一签,就算最后离不了,但关于财产的约定已经不能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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