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注意了,立遗嘱时,绝对不能让这些人作为见证人,否则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展开给大家说说。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6种,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4种形式的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否则无效,但是,法律对于遗嘱见证人也是有要求的。
关于遗嘱见证人的资格问题,概括说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是见证人必须是正常人,这一点好理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第二,遗嘱的受益人不能作为自己的见证人,遗产是给他的,无效他都敢说有效,这是人性。
第三,跟遗嘱受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什么叫有利害关系?律师认为,以下两种情况属于有利害关系,
(1)见证人是遗嘱受益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见证人和遗嘱受益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属于共同经营的合伙人,这些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
如果见证人不符合规定,遗嘱是无效的,现在大家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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