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价下跌,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房子也是写在购房方的名下,婚后共同还了部分贷款,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价下跌,离婚时如何分割?
像这种情况,房子属于购房者一方,但是另一方有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以及对应增值部分的价值。
那如果经济形势不大好,房价下跌了该怎么办呢?是分割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减值金额吗?
实践生活中,确实会遇到房价下跌的问题,受疫情影响,深圳有些地区的房子,都快把这几年还贷的份额给跌没了,如果一方碰巧在价格较高时买了房子,这几年遭遇房价“滑铁卢”,又如果双方不合想要离婚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产权登记一方,一般还是要给另一方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来作为补偿,这是为什么呢?
1、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房价下跌的损失,应该是婚前购房人的责任,毕竟房子是购房人决定要买的,买什么样的房子也是购房人挑的,产权也是属于购房者的,另一方只是被动的参与了还贷。
2、房子回归居住属性的社会要求,如果只是用于居住而非投资,房价暂时下跌,是不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失的。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