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可以吗
【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结婚,双方婚后育有儿子杨某4,原、被告在庭审中确认,位于东莞市商业住宅楼X单元XXX号房产[粤(XXX)东莞不动产权第XXXXX号]系原、被告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登记在原告名下,目前还有按揭贷款未偿还完;原、被告在庭审中均主张双方不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双方将各自份额无偿赠与婚生子杨某4,原告同意由其承担该房产未清偿部分的按揭贷款。
【案件焦点】
离婚时是否可以将房产赠与孩子。
【法院裁判要旨】
原、被告在庭审中一直确认,双方婚内购买登记在原告名下位于东莞市房产系原、被告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在庭审中均同意将各自份额无偿赠与婚生子杨某4,原告亦同意由其承担该房产未清偿部分的按揭贷款,原、被告双方的上述诉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对此本院予以照准。
【道华律师评析】
离婚不仅涉及人身关系的解除,也涉及财产的分割。我国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尊重当事人自行协商的结果。当然,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进行。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婚姻家事纠纷。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疑问或您也遇到类似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