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如果父母在购买房子时并没有明确表示只让一方获得房产,那么该套房产可以被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双方均享有所有权。
然而,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房子时,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该房子应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规定,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买房,并且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不动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子女名下,那么房屋就归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还需要考虑《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原则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这也取决于父母在购买房子时是否有明确的表示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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