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买房,婚后一方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基本案情】
张某与黄某结婚前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首付30万。后来双方结婚后,一同偿还该房子的贷款40万元。婚后三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两人也打算离婚,但是对该房产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道华律师评析】
首先,如果婚前买房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该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但尚未归还的贷款将作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是,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比例悬殊,或者婚后并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也会考虑这些因素,可能会根据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简单的平分。
此外,如果房产在婚后进行了修缮、装修等增值行为,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应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因此,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婚姻家事纠纷。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疑问或您也遇到类似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