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涉及家庭暴力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2022年,我国《民法典》已颁布施行一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也已实施六周年。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婚姻生活的稳定关系到家庭关系是否和睦。为了维系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民法典和反家暴法都一直致力于维护家庭弱势成员的合法权益。
今天,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将为您解析离婚纠纷中涉及家庭暴力将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初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很难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通常会判决不予离婚。但倘若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等离婚法定事由,即便是初次离婚、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一般情况下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家庭暴力不仅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破坏家庭和谐,更会给子女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因此,若离婚纠纷中,父母一方被认定构成家庭暴力,无论其是否直接向子女施暴,根据法律规定,施暴方都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在财产分割时,施暴一方应当少分、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离婚纠纷在财产分割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一方少分、不分财产,以此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惩戒施暴一方。另外, 反家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应当简单的认定为身体暴力,更包括侮辱、谩骂、诽谤、宣扬隐私、无端指责、人格贬损、恐吓、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
相对于身体上的暴力行为,精神暴力更难以取证,但其带来的伤害却不亚于身体暴力。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在离婚纠纷时要求施暴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受害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对其精神造成严重创伤和消极影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也进一步明确,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