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共同出借的款项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基本案情】
田某与冯某在某社交软件上相识,不久后双方便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冯某与其好友陈某共同出借给案外人张某130万元。后由于田某与冯某双方感情不和,田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冯某离婚。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冯某与陈某的出借的款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案件焦点】
田某能否主张分割该笔款项。
【道华律师评析】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田某主张分割冯某借与张某的136万元,但如果冯某提出该款系与他人合伙共同出借,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则该借款可能存在案外人利益,因此在本案中该笔款项不宜径行分割,否则可能损害案外人合法利益。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婚姻家事纠纷。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疑问或您也遇到类似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