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老公在结婚后逐渐迷上了赌博,刚开始还好,越到后来赌的金额越大。到后来,为了赌博他把我们唯一的房子卖了,而且还欠了一大堆债务,我现在忍受不了了,我想要离婚,但是他说就算离婚了也要和他一起还赌债,我想问这是真的吗?
【道华律师观点】
在我国,赌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夫妻一方因赌博行为所欠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此外,赌博是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通常基于以下原则:共债共签或者事后追认,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意味着,只有当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或者债务确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时,它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请注意,法律的具体解释和应用可能因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赌债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这通常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较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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