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离婚时如何承担
我和我妻子结婚已经有8年了,婚后感情一直挺好的。但是前两年我妻子生病住院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为此给她治病,我们还找了亲朋好友借了5万元。现在我妻子的病治好了,但是我们经常发生争吵,现在感情已经劈裂了,想要离婚。我并不想承担治病所负的债务,我该怎么办呢?
【道华律师观点】
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的承担方式,首先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包括为对方或其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父母、子女)治病所负的债务。
如果这些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承担的义务,那么它们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这些债务。
然而,如果债务是一方个人名义所负的,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承担的义务,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债务应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已经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承担达成了协议,那么这些协议在离婚时应得到尊重和执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诉讼,来解决债务承担的问题。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婚姻家事纠纷。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疑问或您也遇到类似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